各教学站点:
为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解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工学矛盾,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推行由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星公司)提供的电子教材,以实现部分课程远程网络教学。现就有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1. 使用纸质教材和电子教材并行,电子教材完全采取自愿购买且不得营利;
2. 我院负责对纸质教材和电子教材的质量把关;
3. 电子教材费由超星公司负责收取,各站点给予配合;
4. 本通知所涉及电子教材从2018级专升本学生开始试行,逐渐全面推开。电子教材费为260元/人(含在读期间所有网络教学课程);
5. 各站点不准重复收取教材费用;
6. 相关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7.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