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本部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写论文要求
1.所有学生必须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规定》(见附件)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其中论文“指导教师”一栏不填;电子版论文封面左上角须注明手机号码、邮箱;(须于2019年11月30日前上交毕业论文电子版(电子版提交邮箱 h0102030499@163.com),12月4日至12月15日为老师指导时间,学员在此期间关注指导老师的评审意见,按老师要求及时修改论文,并在下一次面授、考试期间上交经过指导老师指导后的终稿论文纸质版一式3份。)
2.所有申请学位的学员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时间为2020年3-5月份,具体安排关注我院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