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8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2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8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本部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写论文要求

1.所有学生必须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规定》(见附件)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其中论文“指导教师”一栏不填;电子版论文封面左上角须注明手机号码、邮箱须于20191130日前上交毕业论文电子版(电子版提交邮箱 h0102030499@163.com),124日至1215日为老师指导时间,学员在此期间关注指导老师的评审意见,按老师要求及时修改论文,并在下一次面授、考试期间上交经过指导老师指导后的终稿论文纸质版一式3份。

2.所有申请学位的学员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时间为20203-5月份,具体安排关注我院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