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
按照省教育厅5月12日《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科学生应全员答辩,经学院研究决定,2021级本科生(不含申报学位已答辩学生)均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 考虑学生请假困难、就近答辩的诉求,此次答辩工作由各教学点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在本站点自行组织。
2. 论文答辩方式:现场答辩(有组织困难的站点可申请采取线上视频答辩)
3. 答辩资料报送:站点负责做好答辩过程记录,并收集整理所有学生的“答辩记录表”,于答辩结束后三个工作内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教学管理科电话0451-83147003。
4. 其他要求:各站点须于5月20日前报送本站点答辩工作安排表,答辩工作于6月2日之前完成,完成后尽快报送答辩记录表。
附件:1.教学点答辩工作安排表
2.答辩记录表
哈尔滨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