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按照省教育厅2023年5月12日《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科学生应全员答辩,经学院研究决定,2019级高起本学生均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考虑学生请假困难、就近答辩的诉求,此次答辩工作由各教学点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在本站点自行组织。
2、组建答辩委员会
各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具体要求细则如下:
(1)答辩委员会成员3-5人/组,有专门记录员。
(2)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外单位专业人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答辩委员会有负责该委员会的答辩主席,负责组织答辩程序及整个流程。
(4)组织对学生答辩进行评议,写出评语,评定成绩,评语要明确提出优缺点,并认真做好记录。
3、论文答辩方式:现场答辩(有组织困难的站点可申请采取线上视频答辩,线上答辩需提供答辩会议码)
4、答辩资料报送:各教学点负责做好答辩过程记录,并收集整理所有学生的“答辩记录表”,于答辩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教学管理科电话0451-83147003,13204612678。
5、其他要求:
(1)各教学点须于12月6日前报送本站点答辩工作安排表,答辩工作于12月13日之前完成,完成后尽快报送答辩记录表。
(2)报送以上材料同时,需提供答辩现场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
附件:1.教学点答辩工作安排表
2.答辩记录表
哈尔滨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