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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尔滨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届7月份毕业生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安排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站点: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7月份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即将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请各站点认真安排,严格把关,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答辩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环节

申请学位论文的学生,需提供中国知网或维普系统查重结果,查重结果≤30%可提交申请。不申请学位的学生查重平台不限(知网、维普、万方、超星等正规检测平台均可),查重结果≤30%。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

  1. 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时间为2023年1215日2024年430日,中期检查时间2024年3月20--22,请各站点在此时间内完成中期检查。

  2. 暂定线下答辩时间为2024年5月中旬。请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加强毕业设计指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三、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及撰写规范的说明

    哈尔滨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模板见附件也可到学院继续教育网站或QQ工作群文件中查询下载。请广大毕业生及各教学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严格按撰写规范及模板排版打印,打印稿需要胶装装订。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相关要求

  3. 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充分利用QQ群、微信移动终端、超星服务管理平台等做好指导工作。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开题报告、论文等材料按时上传平台,指导教师在平台逐项审核,毕业论文(设计)要严格按《哈尔滨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以下简称“撰写规范”)中规定完成。凡不符合“撰写规范”中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不能参加答辩,按不及格处理。

  4.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后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及答辩情况确定。

  5.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要求指导教师最晚于2024年610日前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超星平台,并提交。并按规定将所有学生答辩记录及完整材料、答辩总成绩单和申请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文稿邮寄交于哈尔滨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留存。

    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2、哈尔滨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哈尔滨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