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2023年5月12日《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科学生应全员答辩,经学院研究决定,2022级专升本学生均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虑学生请假困难、就近答辩的诉求,不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答辩工作由各教学点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在本站点自行组织,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答辩工作由校本部组织。
二、组建答辩委员会
根据学科专业组建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具体要求细则如下:
1、答辩委员会成员3-5人/组,有专门记录员。
2、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外单位专业人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答辩委员会有负责该委员会的答辩主席,负责组织答辩程序及整个流程。
4、组织对学生答辩进行评议,写出评语,评定成绩,评语要明确提出优缺点,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组织学生答辩
继续教育学院、各学习中心须提前通知学生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答辩须知。
在论文答辩时,学生需要准备的细节如下:
1、答辩提纲(即目录复印3-5份),提供给答辩委员会老师。
2、学生熟悉自己的论文内容,用5分钟左右时间陈述本人论文的主要内容,每个学生答辩总体时间控制在10分钟。
3、在答辩过程中学生要谦虚有礼貌,不要与答辩委员会老师发生争执,如有疑问答辩结束后另行讨论。
四、答辩成绩的给定流程
1.凡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需指导老师和评阅教师给出指导评语,同意其进行答辩。
2.参加答辩的学生,要尊重答辩委员会的意见,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进行论文修改。
3.答辩小组成员应就论文的相关成果、难点问题的解决途径和应用前景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提问。根据答辩情况,答辩小组给出成绩,做好答辩记录。
五、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实行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六、论文答辩方式:原则上现场答辩。
七、答辩时间安排
1、申请学士学位学生:2024年5月18日到学校本部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不申请学士学位学生:2024年5月22日前,由各教学点和校本部自行安排答辩时间。
八、其他要求:
1、5月11日前,各教学点报送本站点以下材料:
(1)答辩工作安排表。
(2)论文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成员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照片(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照片需以本人名字命名)。
2、5月14日前,各教学点报送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论文,论文最后的哈尔滨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定分数表、哈尔滨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定分数表需全部填写完毕,签名处需插入电子签名。哈尔滨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定分数表不填,待答辩后由答辩委员会填写。
3、答辩工作须于5月22日之前完成,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以下材料:
(1)毕业论文终稿电子版(含哈尔滨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定分数表、哈尔滨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定分数表、哈尔滨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定分数表必须全部填写,签名处需插入电子签名)。
(2)毕业论文纸质版(胶装)。
(3)查重报告电子版(要求全文比对)。
申请学士学位学生的论文,需提供中国知网或维普系统查重结果,查重结果≤30%方可提交申请,论文成绩要求良好以上。
不申请学士学位学生的论文查重平台不限(知网、维普、万方、超星等正规检测平台均可),查重结果应≤30%。
(4)答辩记录表电子版(每人一份)。
(5)答辩现场佐证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
各项材料于规定日期内,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邮箱:113393200@qq.com。教学管理科电话0451-83147003。
哈尔滨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