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届7月份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即将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安排,严格把关,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答辩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环节
申请学位论文的学生,需提供中国知网或维普系统查重结果,查重结果≤30%可提交申请。不申请学位的学生查重平台不限(知网、维普、万方、超星等正规检测平台均可),查重结果应≤30%。
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答辩进度安排建议
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4月20日,中期检查时间2026年4月末。暂定线下答辩时间为2025年5月18至5月29日。请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加强毕业设计指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和答辩工作。
以下时间安排仅供参考,具体安排以各二级学院安排为主:
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05日 选定题目
2025年12月06日--2025年12月12日 下达任务书
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27日 撰写论文大纲、完成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
2025年12月28日--2026年05月07日 论文写作及指导、中期检查及中期评阅
2026年05月08日--2026年05月17日 论文查重、论文评阅、预答辩
2026年05月18日--2026年05月29日 论文答辩、评定成绩
2026年05月30日--2026年06月18日 录入最终成绩、评选优秀论文
2026年06月19日--2026年06月26日 总结、归档
三、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及撰写规范的说明
哈尔滨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模板见附件,也可到学院继续教育网站或QQ工作群文件中查询下载。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哈尔滨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加强过程化管理工作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
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docx
2、
附件2:哈尔滨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docx
哈尔滨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27日